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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和教育厦门两校区学员可申请这项政府补助,别忘了看完哦)
养育一个特需孩子并非一件易事,爸妈们长期以来承担着较大的时间、精力、金钱和精神压力。
而自闭症的康复教育又是一项长期工程,面对如此重担,很多爸妈都希望这个群体能够被社会看见、理解和扶持。
值得高兴的是,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在不断地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
如2018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了《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2020年9月,福建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卫建委联合发文,调整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和补助标准。
近日,福建省残联公布了一批残联康复救助系统推荐机构,然和教育厦门湖里校区和海沧校区均名列其中。
未来,在这些机构接受教育训练的自闭症儿童家庭,可以凭借相关材料申请政府的补助,减缓家庭经济压力,满足孩子的基本康复教育服务需求。
那么,具体该如何申请?能申请多少补助?又有何要求呢?
请往下看。
* 因政策略有差异,下文将针对福建省政策和厦门市政策进行分开介绍。
厦门湖里校区
福建省政策
一、康复救助年龄
根据《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20﹞70号),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调整为0-17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8周岁。
其中:
● 0-6岁非持证残疾儿童(即没有《残疾人证》)亦可以申请补助,但须具有福建省户籍或居住证,同时具备相关医学诊断材料。(0-6岁非持证孤独症儿童的详细材料清单见下文)
● 7-17岁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持有居住证的7-17岁残疾儿童展开救助。
二、补助标准
残疾儿童: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0元,每月不超过1700元。
贫困残疾儿童: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每月不超过2000元。
(各地区可根据经济条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三、申请方式
康复救助补助按照“先申请、后康复、再报销”的原则,补助时间从申请当月起计算。
(一)申请
由儿童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 儿童户口簿或非本地户籍儿童居住证、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相关医院和医师出具的明确标明为孤独症的医学诊断证明。
其中,0-6岁非持证孤独症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医学诊断证明须由指定医院指定医生开具(详见福建省残联公布的《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非持证孤独症儿童诊断医院和医师名单》),并加盖诊断医院的诊断专用章。
除了医学诊断证明外,还需要提供:
①智力评估
0-6岁小儿神经心理发育检查表(儿心量表)或GESELL智力诊断量表、幼儿或儿童韦氏量表。
②生活能力评估
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S-M)或儿童适应行为评定量表。
③行为评估
孤独症行为量表(ABC)、儿童孤独症评定量表(CARS)或改良婴幼儿孤独症量表中文修订版(M-CHAT)、改良版幼儿孤独症筛查量表(M-CHAT-R)。
④辅助检查
头颅MRI或CT、脑电图、脑干听觉诱发电位、血常规、血生化、血乳酸、血氨、遗传学(必要时)等检测。
(二)报销
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组织报销康复救助费用,提供以下材料:
康复协议或入院(学)证明、阶段性总结(出院总结)等。
康复机构开具的税务或财政部门认可的票据原价,在医保单位接受康复服务的可提供经医保部门盖章的票据复印件。
补助款由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划入监护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外省来闽异地康复
非福建省户籍或暂未拥有福建省居住证的家庭,具体的康复补助政策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咨询当地残联等部门,了解是否有异地康复补助的政策,以及相关要求。
然和教育厦门海沧校区
厦门市政策
2021年度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厦府﹝2019﹞367号)和《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厦残联﹝2020﹞84号),其中:
一、康复救助年龄
● 厦门市户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调整为0-17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8周岁。7-17岁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6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7周岁。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14岁(其中7-14岁残疾儿童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5岁。
二、康复补助标准
● 厦门市户籍的孤独症等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不超过1700元。贫困残疾儿童或一户有2名以上(含2名)残疾儿童的,经申请和审核后,康复训练最高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30%。
● 厦门市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0元,每月不超过1700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每月不超过2000元。
有条件的区可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所在区财政承担。
三、申请方式
根据《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非持证残疾儿童评定和医学诊断工作的通知》(厦残联〔2021〕8号 ),允许0-6岁非持证残疾儿童先申请康复救助,再提供能明确评定或诊断为孤独症儿童等的残疾评定表或诊断证明以及相关诊断的完整材料,提供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
各地对于康复救助年龄、补助标准以及申报的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更为准确的信息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残联、街道办等单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相信未来针对特需孩子的补助标准会持续提高,并覆盖到更广大的群体。
作为一家专注于自闭症、发育迟缓等特需领域课程研发和教育培训近20年的特殊教育机构,我们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全方面提升服务水平,用爱和专业拥抱每一个来到然和的孩子,致力于为孩子们建立入园、入学所需的基础能力,最终让孩子们顺利进入社会进行常态生活!
如您有需,欢迎扫码添加小然老师咨询。
参考政策文件:
*本文信息摘录于以下相关文件,更全面具体的信息请查阅政策原文了解。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闽政﹝2018﹞18号)
2.《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20﹞70号)
3.《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非持证残疾儿童评定和医学诊断工作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20﹞74号)
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厦府﹝2019﹞367号)
5.《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厦残联﹝2020﹞84号)
6.《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非持证残疾儿童评定和医学诊断工作的通知》(厦残联〔2021〕8号 )